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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2 21:08: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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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临淄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一、招聘范围及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2003年5月1日之间出生

临淄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2003年5月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临淄区户口或常住人口,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和即时帮扶人员、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服务三次以上(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服务记录为准)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二)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岗位和工作要求

(一)招聘计划:共开发8个公共服务岗位,在三个镇、街道(凤凰镇、辛店街道、稷下街道)各设置1个岗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5个岗位。

(二)岗位职责:镇、街道公共服务岗位,在镇、街道人社部门的调配下,做好就业、创业、人才等公共服务工作。

区人社局公共服务岗位,在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调配下,做好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

(三)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材料:《临淄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扫描公告内二维码下载报名表附件,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二)报名时间:

5月8日上午8:30--5月21日下午4:00

(三)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

lzqjyrcjyfwk@zb.shandong.cn

符合条件人员,将报名材料影印件发至邮箱。以收到日期为准。

2.线下报名:各镇、街道人社部门可协助符合条件人员线下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由各镇、街道人社部门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临淄区桓公路9号)411室。

3.人员选聘办法:依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确定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在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依序优先安排:①零就业家庭成员②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和即时帮扶人员;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相同条件的人员依据学历、计算机操作水平择优聘用。

五、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聘用管理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单位与淄博创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淄博创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理用工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用人单位依据省市有关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