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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09 07:1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沂源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沂源县人才公寓,沂源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及相关政策

内容简介

申请人才公寓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1月21日后到沂源县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工作人员。(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沂源县内无私有住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房产证明为准)。(3)需高等院校全日

申请人才公寓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1月21日后到沂源县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沂源县内无私有住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房产证明为准)。

(3)需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次人才。

(4)每个家庭(含一人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不能租赁一套又购买一套。已享受政府购房补贴的人才不得再申请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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