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23:49: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淄博企业税收政策认定指南,淄博企业招重点群体税收政策认定,淄博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认定服务指南
内容简介
一、政策标准按招用人员类别不同,3年内按每户每年9000元或78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部分税额。二、享受条件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
一、政策标准
按招用人员类别不同,3年内按每户每年9000元或78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部分税额。
二、享受条件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到期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三、办理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2号);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底10号)。3.《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鲁财税〔〕8号)。
四、申请材料
1.新招用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可容缺);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企业等单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相关证明;
3.退役士兵提供自主就业退役相关证明。
五、基本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持上述相关材料向注册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二)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核实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系统就业援助卡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等单位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并列册登记备案。
六、受理地点
企业参保地市、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张店区:0533-2180298 淄川区:0533-5285191
博山区:0533-4250907 临淄区:0533-7161919
周村区:0533-6187136 桓台县:0533-8266789-8356
高青县:0533-6961359 沂源县:0533-3229387
高新区:0533-3580551 经开区: 0533-7870200
文昌湖:0533-6030050
市就业服务中心0533-12333
监督投诉:0533-318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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