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张店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16 18:1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张店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需要什么条件,张店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张店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条件

内容简介

招聘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是企业股

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是企业股东的人员;

2、在单位在职参保人员;

3、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

4、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保岗位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其中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要经过镇(街道)研究通过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情况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6、已经从事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并退出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