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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1-31 11:08: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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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条 发放范围7月26日(含,下同)以后,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下简称

第一条 发放范围

7月26日(含,下同)以后,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以下简称新到我市就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新到我市就业的时间可放宽至7月26日前。

第二条 发放标准

(一)在校期间取得预备技师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预备技师班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二)在校期间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工班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三)在校期间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中级工班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四)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生活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不重复享受。

第三条 办理流程

(一)申报和认定方式

1、政策找人。人社部门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每月初步筛选新到我市就业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名单,将有关信息推送给毕业生进行确认和补充,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人社部门将补贴发放至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

(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服务系统)提交申请。上传佐证材料: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符合第二条第四项的另提交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国有企业(名单附后,见附件2)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申报。主要申报材料: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符合第二条第四项的另提交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二)补贴计发时间

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计发生活补贴;计发时间不早于7月。

(三)补贴发放

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资金到位后,拨付到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

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在我市继续就业的,停发生活补贴;一年内在我市再次就业的,继续享受补贴政策;一年内不在我市再次就业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取得新的全日制学历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就业的,可按新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发放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第四条 资金渠道

补贴所需资金按下列比例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所需资金由市级全部承担;其它单位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各承担50%。

第五条 资金结算

待预算批准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资金后,按照前述条款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每年12月20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全市发放人数和各级补助金额,以正式文件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据此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第六条 严格追责制度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人员,一经查实,骗取的补贴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本细则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7月26日起实施。

附件:1.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2.市属国有企业名单(18户)

附件1

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邮 箱

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张店市民中心(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0533-2180906

zdqjybjyk@zb.shandong.cn

淄川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淄川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般阳路266号)

0533-5282518

zcjyzdk@zb.shandong.cn

博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博山区双山路3号一楼人才服务窗口

0533-4130151

bsrc4130151@zb.shandong.cn

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三楼308室

0533-6181169

zcqjyb6181169@zb.shandong.cn

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临淄区桓公路9号临淄区人社局4楼

0533-7161919

lzqjyrcrcfwk@zb.shandong.cn

桓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桓台县便民中心一楼66号窗口

0533-8210906

htxjybjyzdk@zb.shandong.cn

高青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苑东路9号(高校毕业生服务大厅C05)

0533-6967137

gqjyrc@zb.shandong.cn

沂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沂源县鲁山路7号(齐商银行院内4楼)

0533-3241490

yyjykf@zb.shandong.cn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柳泉路109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217

0533-3582876

gxqjy@zb.shandong.cn

文昌湖区人社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科

文昌湖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533-6880029

wenchanghuqusbzx@zb.shandong.cn

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淄博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复兴路与北京路交汇口东100米路北政务服务中心A8号窗口

0533-7870200

zbjkqjy@163.com

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12333

rcfwek@zb.shandong.cn

附件2

市属国有企业名单(18户)

1.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淄博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淄博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淄博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淄博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6.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淄博国兴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9.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淄博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淄博齐鲁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数字淄博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15.淄博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6.淄博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山东齐盛国际宾馆

18.淄博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