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7月):
7月22日起,沂源县全面展开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凡是在沂源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且接种时间超过21天的居民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接种点进行第二剂接种。第一剂次接种工作持续开展。
一、已完成第一剂次接种的居民一定要及时接种第二剂次。目前,沂源县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全部是灭活疫苗,需按照免疫程序间隔3—8周接种第二剂次。只有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抗体滴度产生地更高,抗体持续的时间更长,免疫记忆的效果更好,才能充分发挥新冠病毒疫苗预防疾病的作用,请接种第一剂后满21天的人员尽快到接种点开展第二剂接种。
二、没有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
三、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接种期间请广大市民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扫码测温,注意防暑降温,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接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