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2 23:4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办事资讯,淄博肺炎期间医保经办业务咋办理(二)?
内容简介
退休医保待遇审核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已核定完毕,且符合医保退休年限条件的,可直接通过电话联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未核定但医保缴费总年限符合条件的,可电话办理医保退休减员及临时待遇;不符合退休年限条件的暂由个人垫付,可在疫情结束后补
退休医保待遇审核
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已核定完毕,且符合医保退休年限条件的,可直接通过电话联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未核定但医保缴费总年限符合条件的,可电话办理医保退休减员及临时待遇;不符合退休年限条件的暂由个人垫付,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医保待遇核定,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后续按规定予以报销。
生育津贴申报
生育津贴申报不设时间限制,参保人可于疫情结束后再提交报销材料。确急需报销的,可将材料邮寄至所属经办机构办理。
邮寄资料:《生育津贴领取审核表》(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住院医疗费结算单。异地住院及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生育津贴领取审核表》,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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