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张店人,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到灵活就业地所在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各镇(街道)人社所联系电话如下:
1.科苑街道办事处人社所:3119657;
2.湖田街道办事处人社所:2115136;
3.和平街道办事处人社所:2836625;
4.车站街道办事处人社所:2880591;
5.公园街道办事处人社所:2150195;
6.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人社所:3127058;
7.马尚街道办事处人社所:2800012;
8.房镇镇人社所:3882703;
二、申请条件:
【1】在张店区行政区域内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