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淄博精英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是可以落户淄博的。
办理落户手续
服务内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淄博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办理程序:
1、省内迁移,拟迁入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核准,当场办结;
2、跨省迁移,拟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核准,1个工作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后,迁入地派出所办结。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山东惠才卡”或“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卡”或“淄博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淄博精英卡”、不动产权证或单位接收证明;
2、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限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随迁的)。
3、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应当记载委托原因、事由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联系方式)、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