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1 04:09: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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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淄博可跨区县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清单:业务类型序号申请事项所需材料户口登记1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2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1.居民户口簿、居民
淄博可跨区县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清单:
业务类型 | 序号 | 申请事项 | 所需材料 |
户口登记 | 1 | 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2.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
2 | 非婚生随父母出生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说明;2.亲子鉴定报告(限随父落户)。 | |
3 | 国(境)外出生随父母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译本;3.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 |
4 | 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属现役、在校学生或华侨)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2.父母现役证件,或学生证件,或国外定居证件以及新生儿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父母和新生儿末次入境持用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3.亲属关系材料。 | |
5 | 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死亡证明材料;2.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 |
6 | 随双或女士官出生登记 | 1.军官证或士官证;2.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3.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居民户口簿、单位集体户、人才或社区集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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