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临淄区以外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及获得荣誉、任教学科一致;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4.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获得下列称号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等;
(2)区(县)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等;
(3)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得者、区级以上优秀指导教师等;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名师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和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材料。
报名时间
7月15日上午8:30—7月29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