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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发布时间:2023-03-06 22:0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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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淄博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3.脱离家庭、

淄博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家庭。

政策咨询电话

车站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710954;

和平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216637;

公园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175752;

科苑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3115527;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3127067;

湖田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061890;

马尚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869007;

房镇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电话:3881656;

张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低保科电话:2869930;

淄博市民政局低保办电话:388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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