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一、微(轻)型载货汽车
初次登记年限 | 微(轻)型载货汽车(单位元) |
2008年6月30日之前的 | 4000 |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 4800 |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 5600 |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6400 |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7200 |
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8000 |
2014年7月1日之后的 | 8800 |
二、中型载货汽车
初次登记年限 | 中型载货汽车(单位元) |
2008年6月30日之前的 | 5600 |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 6400 |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 7200 |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8800 |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9600 |
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10400 |
2014年7月1日之后的 | 12800 |
三、重型载货汽车
初次登记年限 | 重型载货汽车(单位元) |
2008年6月30日之前的 | 12800 |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 14400 |
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 15200 |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16800 |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17600 |
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 25600 |
2014年7月1日之后的 | 32000 |